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工作办理流程
(办理部门:工程管理科)
一、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。(办结时限:竣工验收后,移交使用单位前完成)
提交资料:
1、消防验收申请表(项目负责人提供)
2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项目负责人提供。需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总承包单位、消防施工单位(如有)、设计单位、勘察单位盖章)
3、建设消防查验报告(项目负责人提供。需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总承包单位、消防施工单位(如有)、设计单位、消防检测单位盖章)
4、竣工图(所有专业)(施工单位提供。需设计单位、图审单位盖章,日期写到具体日)
二、市住建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定。
三、施工单位针对专家意见进行整改。
一般要求15天内要求整改完成。(项目负责人负责)
四、市住建局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书。